一年之期已至!
總之,常浩南雖然只是給自己的新論文發(fā)了個預告片,就同時在學術界和商業(yè)界掀起了不小的風浪。
除了l公司以外,其它幾個同類產品也紛紛用最快的速度找來技術專家或技術團隊,開始跟蹤分析他的研究動態(tài)。
當然,因為大多數競品并不專攻兩相流,因此要么是淺嘗輒止,要么是跟l一樣,在分析了一波之后,繼續(xù)自己原來的開發(fā)路線
只有早年間開發(fā)過fent的ansys公司,看出了這篇論文背后的潛力。
但是也遇到了和詹姆森教授類似的問題——
實在是想不到如何才能在笛卡爾坐標系下,精確高效地生成非結構化網格。
按理來說,一般遇到這種情況,那別人既然把論文都發(fā)出來了,他們要么高薪挖人,或者哪怕挖不到,也可以去給作者提供一個研究課題就行。
但這次的情況實在太特殊了——
寫論文的是對家公司老板。
笑死,這怎么挖?
所以暫時只能靜觀其變,等等看火炬集團下一步能整出什么狠活。
而一些科技類媒體則是以“龐加萊猜想證明者再發(fā)arxiv”之類的標題,重新炒起了這件事情的熱度。
不過,倒也不能完全怪這些媒體無事生非。
主要是時間卡的太巧了。
要知道,關于龐加萊猜想的證明,本來就留著個尾巴沒結束呢——
一年前,克雷數學研究所可是明確表態(tài),說盡管龐加萊猜想幾乎在正式宣布之后的同一時間就被證明了出來,但仍然屬于“千禧年數學難題”之一。
也就是說,兩位證明人可以分得總共100萬美元的巨額獎金。
按照當時定下的規(guī)則,這筆錢最快將在論文發(fā)表的一年之后正式頒發(fā)。
如果到一年后,證明過程仍然沒能在數學界取得共識,那么就將延遲到正式獲得認同的時候再發(fā)。
當然,常浩南和佩雷爾曼的證明過程,只用了不到一個月就被認可了,所以并沒有觸發(fā)后面這項條款。
而現(xiàn)在,一年之期已至。